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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制度

金陵科技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主要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

编辑:校友办 | 发表日期:2025-05-27

为规范金陵科技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基金会”)主要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的履职行为,加强内部监督,提高管理效能,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《金陵科技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一章 总则

述职工作坚持公开透明、客观公正、注重实效的原则,接受理事会、监事及社会监督。

第二章 述职对象与内容

述职对象:理事长、法定代表人。

述职内容:

对述职期内履职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,对组织发展前景进行展望和规划。内容详实,实事求是,一般包括且不限于:

(一)规范化建设情况: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管理情况、廉洁自律情况等;

(二)作用发挥与绩效:工作思路、业务进展、财务状况、取得成绩等;

(三)问题与改进方向:问题与挑战分析、应对举措、风险控制、未来发展规划(工作计划)等。

具体可根据不同的适用情形予以侧重调整。

第三章 述职程序

述职形式:

1.年度述职:结合年终工作总结,召开述职评议会议;

2.专项述职:遇重大事项或理事会要求时,可临时组织述职。

述职流程:

1.召开述职评议会,由理事会成员、监事及工作人员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;

2.述职人现场汇报并回答评议小组提出的问题;

3.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形成书面意见;

4.评议结果由基金会办公室汇总并反馈述职人。

第四章 结果应用

评议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,作为奖惩、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:

1.连续两年评议优秀者,优先推荐连任或给予表彰;

2.评议不合格者,由理事会约谈并限期整改;连续两年不合格者,按程序提请罢免。

第五章 附则

 本制度由基金会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


本制度于2025年4月3日经金陵科技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